清远市人民政府在医院原有职能上增挂“清远市职业病防治院”牌子,医院设立职业病科,是医院最具专科特色的科室之一,担负着全市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职业病科设有职业健康监护科(体检中心),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健康检查)及团体和个人健康体检业务。
医院职业病理化实验室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预开展职业卫生检测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等技术服务。
医院设有职业病诊断办公室,可为粉尘作业、接触有害化学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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