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后勤社会化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告-2024.1.10

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后勤社会化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后勤社会化综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后勤社会化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含社保、税金、管理费等全包干最高限价3008808元/2年。

3.       采购数量:2年,24个月。

4.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内容

服务年限

项目性质

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2年)

付款方式

备注

岗位数量

1

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包括保洁服务(包含清洁材料用品)、洗衣房(包含材料用品)、保养绿化管理、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清运、保安管理、治安秩序,后勤设备、消防措施设备巡查管理(水电管理巡查)。

224个月。

政府采购

¥2380800元/2年,每年:1190400元,每月:99200元,每个岗位:3100元。

采购人于下一个月5日前向中标人办理上一个月的服务费支付手续。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

为满足群众的特殊医疗需求而开展医疗服务,本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需要实岗高效务实。每人四套工作制服(夏、冬各两套

保安及保洁人员,每年每月每天固定32个岗位。

2

医院食堂保障全体患者及医护人员的伙食提供。

224个月。

政府采购

¥420600元/2年,每年:210300元/年。每月:17525元。

采购人于下一个月5日前向中标人办理上一个月的服务费支付手续。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

食堂员工医院院内管理,不需物业监管,但需要代理人事合同发放工资待遇。

每月每天固定岗位4人,不得抽调其他工作。

3

医院住院部护工协助临床科室日常需求的工作。

224个月。

政府采购

¥207408元/2年,每年:103704元/年。每月:8642元。

采购人于下一个月5日前向中标人办理上一个月的服务费支付手续。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

护工医院院内负责管理,不需物业监管,但需要代理人事合同发放工资待遇。

每月每天固定岗位2人,不得抽调其他工作。

4

合计

¥:3008808元/2年,每年:1504404元,每月:125367元。

采购人于下一个月5日前向中标人办理上一个月的服务费支付手续。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

全体物业公司人员配合医院总务后勤部门监督管理。

总岗位38人,每年每月固定38人岗位。

 

 

 

五、要求内容:

1、清洁卫生服务:医院各楼建筑群已使用空间、各科室清洁,医院内各公共场所包括楼层间走廊地面、病区整洁、公共卫生间、洗涤间、停车场、绿化带的清洁。

2、洗衣房洗衣服务:包括工作服、病人服、被子、床单、手术巾、包布、毛巾等的清洗、车衣工修补衣物,以及收发等工作。

3、保安维护人员:保安须持证上岗每天每班次固定配备不少于3人,消防操作员须持证上岗每天每班次配备不少于2人,维护使用消防系统控制室。保安配合医院会议场地布置,安全生产维护工作,医院停车场的管理指挥引导疏导车辆的停放区域及方向停放,停车场区域维护秩序,保证医院安防物防人防安全工作,保证医院全体患者及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医院。

4、绿化保养员:负责院区内所有绿化维护,保养等美观环境

5、物业公司安排符合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证并经甲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乙方保证配置的所有岗位须有人员在岗,存在缺岗情况的,甲方有权作出处罚,扣除缺岗人员该岗位当月工资100%,每天每班次缺岗超过2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发现乙方有服务质量问题,保安缺岗漏岗脱岗问题、保洁员工卫生不规范、不干净问题、洗衣房岗位清洗衣物不规范、不干净问题等,经两次书面建议乙方仍不整改民意调查满意度 80%以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不构成违约,且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月考核评分不得低于80分,连续2个月考核得分低于160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不构成违约,且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8、乙方该为在岗人员提供每人四套工作制服(夏、冬各两套

 

、工作范围

包括不限于医院门诊综合楼住院楼、职防楼及行政楼、收费厅、中西药房、后勤部门(洗衣房、供应室、药库等)、食堂、保安监控室、停车场前后区域、垃圾房、外围公共区域(走道、连廊、空旷地带、绿化带、围栏围墙)等。制定各环境区域的保洁工作流程、保洁标准、管理方案、考核标准、奖惩规定。

(一)住院楼保洁

1、区域含:病房、治疗室、配药室、更衣室、医护办公室、值班房、杂物房、被服房、仪器房、电梯、洗手间、清洁室、污物间、开水房等所有房间。

2、范围含:阳台、走廊、天台、飘台、天花、墙面(内外)、地板、地脚板、候诊椅、护士站、门、窗、窗帘、床、床头柜、指示牌、宣传栏、告示栏、标志牌、灯饰、开关插座、器具面板、办公桌椅、卫生间、洗手盆、橱架、电视机和电视架、电脑、饮水机、各类护理车、病历车、病历夹、冰箱、空调出风口和过滤网、消防设备表面、管井房设备、设备带、垃圾桶(篓)、污物桶、窗帘以及其它建筑物表面和其它摆设物品等所有要求进行清洁保洁和消毒的范围。

3、 负责统一收发、更换床单和被服。

(二)其他区域

包括手术室、门诊、药房药库、供应室、警务室、司机值班室、护士值班室、电房、氧气站、污水处理站、机房,区域和范围与住院楼相对应的部位一样,包括室内室外一切要求保洁和消毒的部位和物品。PVC地板每年至少打蜡1次,窗帘至少一个季度清洗一次。

(三)电梯

院内3台电梯,不锈钢墙身亮洁,地面、天花无污渍,电梯门槽内无杂物尘土,灯罩、通风口洁净;电梯内壁每天用消毒水清抹,保持电梯清洁卫生。

(四)外围保洁

1、路面无明显泥沙、污垢,花丛绿化带不得有烟头饮料瓶饭盒等垃圾.

2、标识牌、公共设施无明显灰尘。平台、转换层及裙楼平台无积水、杂物,管线无污迹,雨棚目视无垃圾、无积水、无污迹,明沟通畅。

3、车场、车棚无杂物、纸屑、棚上无垃圾。

4、宣传栏无污迹,无乱张贴现象。

5、垃圾桶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后及时冲洗。

 

、卫生保洁质量要求:

1、达到采购人的卫生标准;

2、达到医院每月进行的全院卫生质控检查优良标准;

3、符合国家、省、市、区、街道等各级进行的卫生检查标准;

4、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和科室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办公区,医生诊室上班前要把卫生搞好不影响医护人员正常工作;

5、符合医院规定的院内感染监控标准;

6、严禁使用含氢氟酸的清洁剂和其它有毒或腐蚀性清洁剂;

7、24小时有人保洁;保证所有区域卫生干净;

8、按要求清理垃圾,保证垃圾不过夜、无灰尘、无污迹、无积水,保持光亮洁净;

、一般保洁标准

1、地面:有较好的保养,无水渍、无污渍、保持干爽,有光泽;雨天要加强管理,放置“防滑”告示牌,防止行人摔伤,确保安全。

2、地垫:每日吸尘清洁,按照要求进行地板(含球场)打蜡。

3、墙壁:无蜘蛛网、无明显灰尘、污渍、斑点,保持洁净。

4、天花:无污渍、霉点、水渍、蜘蛛网。

5、楼梯:无明显污渍、杂物、水渍,扶手无明显尘痕,保持洁净。

6、各类镜面:洁净、光亮。

7、不锈钢器具:无污渍、有光泽表面保持良好状态。

8、玻璃门窗:透明、洁净、无水斑渍、污点、油污、无明显手印。

9、消防设备:表面干净、整洁、无污渍,有光泽,表面膜保持完好状态。

10、垃圾箱:外表清洁、无虫蚁等,无特别气味。

11、卫生间:无污渍、无积水、无臭味,定期消毒,保持通畅。

12、空调、消毒机、通风系统:出风口无明显灰尘、油渍、污渍,保持洁净。

13、车场道路:无杂物、无积水。

14、办公场所:无垃圾、无明显灰尘、地板光亮、明洁,走廊扶手无积尘。

15、会议室:桌椅、茶几无明显灰尘,光亮明挣,地板光亮。

16、电器系统:无明显污渍、油渍、无灰尘。

17、灯具:无污垢、无油渍,表面光亮。

18、垃圾收集站:定期收集、清运垃圾,保持垃圾收集点四周干净,墙面无垃圾附着物,地面洁净不积水,每天至少清洗二次,确保无异味,垃圾桶冲洗干净,摆放整齐,符合医疗废物分类管理要求。办公室的生活垃圾桶由物业公司负责提供符合垃圾分类的垃圾桶。

19、其它公共设施:无污物、水渍、明显灰尘,渠道通畅。

 

、消毒物品要求

1、中标人应列明所提供的清洁器具、清洁剂、消毒剂及清洁消毒技术,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必须是正规工厂所生产的合格产品(注明品牌、产地、规格、价格),其产品质量需达到国家有关质量和环保标准,使用前需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标准和产品化验单。(消毒剂需按院方消毒规范要求协议供货和使用,并做好记录备查)

2、严禁使用含强酸、强碱的清洁剂。

3、严禁使用易燃、闪点低的清洁剂,如天那水、汽油等。

4、所使用的蜡水需具有高防滑性,耐磨,适合机洗地面。

5、不能使用会造成物品损坏,设备设施腐蚀、变色、变形的清洁剂。

6、任何使用清洁剂造成的物品损坏,设备设施腐蚀、变色、变形等问题,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医疗垃圾管理规范

1、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5年。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4、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5、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自行配置医疗垃圾车)。

6、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7、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8、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不得在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9、保洁员应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见附表《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院垃圾实施分类收集:将感染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等分别放入黄色包装袋(如为传染病的感染性废物需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病理性废物经防腐处理后放入双层黄色包装袋;损伤性废物放入套有黄色包装袋的锐器盒内;放射性废物放入红色包装袋;生活垃圾放入黑色包装袋。

10、医疗废物转送填报《月医疗废物转送无害化中心登记》表格,每月交院感办确认。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类别

特征

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①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②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③废弃的被服;

④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①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②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③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十一、考核评分标准及岗位计划表

附表1:保安服务质量月度考核及评分标准

附表2:保洁服务管理月度考核及评分标准

附件3: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月评分

附表4:保安员岗位计划表

附表5:保洁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6:医院食堂岗位计划表

附件7:医院护工岗位计划表

 

十二、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       提供所属时期为2023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金的相关材料。

(3)       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者截图,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五个月内(含当月)任意一个月。】

(4)供应商必须具有固定场所,提供页面截图。

(5)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       投标承诺书原件。

(7)       供应商须具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综合物业服务资格,且服务区域包含清远。提供页面截图。

(8)中标后,不能转包给第三方经营。

2.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投标人提供在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之前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提交一份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序,均在有效期内。材料不合格者将取消资格。

 

十三、资料提交信息

1、数量要求:1份电子文件(含所有资料盖章扫描件);2份纸质资料(请准备装订好的以上全部资料),正本1份,副本1份。

2、方式: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资料请邮寄至我院。【资料务必齐全】

3、 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29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02:30至05:30)。

4、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57号。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职防楼三楼303采购办办公室。

联系信息:

联系人:刘女士 曹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6979; 电子邮箱:qymby801@163.com。

 

附件1-7下载

 

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2024年1月10日

 

 

创建时间:2024-01-12